edddh

edddh>详情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传染病疫情线索公众报告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官网发布时间:2025-11-28

  一、出台背景

  公众报告传染病疫情线索是传染病监测预警的有效渠道之一。多年来,各地都十分重视鼓励和引导公众报告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于疫情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疾控部门畅通公众报告途径,鼓励公众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2024年8月,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印发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疾控机构依托便民热线和专业网站,鼓励公众提供疫情线索。国家疾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印发了《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传染病疫情线索公众报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多渠道传染病监测系统,对于早期识别传染病疫情风险,快速开展调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畅通公众报告途径、明确报告情形、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开展健康宣教、加强组织领导等五方面内容。一是要求各地依托现有12320卫生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充分利用疾控机构咨询电话和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政务服务小程序等,因地制宜拓展完善传染病疫情线索公众报告渠道。二是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传染病疫情线索报告情形,引导公众报告传染病相关异常信号线索。三是要求各级疾控机构建立完善疫情线索接收、核实调查和处置等环节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做到运转高效、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四是要求各级疾控部门和疾控机构采用多种方式做好疫情线索报告渠道、报告情形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科普,形成“人人参与、有效动员、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五是要求各地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人员培训、数据分析、信息保护、建立激励机制等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相关链接: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传染病疫情线索公众报告工作的通知

【附件下载】